(原标题: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)华盛配资
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。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40.65万股限制性股票,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.27%,授予价格为20.72元/股。激励对象为核心技术(业务)人员,共计9人,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.06%。激励计划有效期为48个月,分三期解除限售,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%、30%和40%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6年至2028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5%、30%和45%。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和不合格,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100%、100%、80%和0%。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应合法合规,公司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。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,并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。本激励计划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,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,促进公司长远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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